2025年南昌师范学院录取时间及查询网址入口 录取结果什么时间公布
2025年南昌师范学院在各省的录取时间有所不同,也就是你报考南昌师范学院的志愿提交后半个月的时间。具体来说南昌师范学院高考录取结果在7月上旬开始,8月底之前结束。不同的批次公布时间不同,考生应该找到自己所在的批次,登录南昌师范学院进行查询。
2025年南昌师范学院录取查询网址入口
考生需登录南昌师范学院官方网站进行查询,具体网址请访问南昌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或首页,根据页面提示进入录取结果查询页面。南昌师范学院招生网址:(http://www.ncnu.edu.cn/)
南昌师范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批次的安排
总原则:对所有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投档考生,根据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颁布的政策法规及各生源省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投档时,在文化成绩达到同批次文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按学校确定的招生计划1:1的比例(有特殊要求的除外)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生源省如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本人专业志愿及我校招生计划,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择优录取”。进档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根据高考投档成绩调剂到同专业组其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批次,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投档时按以下规则排序: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则同时投档。
学校在各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录取时,执行各相关省市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方式改革实施办法和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第一条2024年我校艺术类招收音乐学、舞蹈学、美术学、摄影、艺术设计学五个专业。
第二条艺术类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认可省统考成绩的省份,按生源省的投档规则执行录取,若生源省无投档规则即按江西省投档规则执行。江西省投档规则如下:
包括采用省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的专业,按平行志愿投档。对省统考成绩达到我省本科专业类分数线,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本科专业类文化分数线的考生,将其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按一定比例折算为综合成绩,分科类、不分首选科目从高到低统一排序,依据院校专业组志愿,按计划数1:1的比例投档。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音乐类、舞蹈类、美术与设计类等科类(方向),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专业成绩/300×750×50%。
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则同时投档。
第三条我校新设数字影像产业学院,办学地点为南昌师范学院青山湖校区。2024年,该学院计划招收摄影专业及艺术设计学 (数字影像产业学院)的学生,其中艺术设计学 (数字影像产业学院)只对江西招生。
第四条招生咨询电话:0791-83816017(兼传真)、83813686 、83811781、83818931、83818912、83818930、83813670;纪委监督电话:0791-83975837。
第五条 学校录取信息通过南昌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 http://zjc.ncnu.edu.cn/news-list-csxxw.html公布。
南昌师范学院网址:http://www.ncnu.edu.cn/。
其他未尽事项按照《南昌师范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要求,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其授权单位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南昌师范学院
2024年5月20日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南昌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学生转专业规定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办法》(教学[2014]11号)以及《南昌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学生转换专业遵从如下规定:
一、新生未满一学期不得转换专业;学生申请转专业时,其拟转入专业应符合当年招生录取规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核合格的,可以转换专业:
1.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应提供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的原始病历),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校内其他专业学习者;
2.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应提供足以说明情况的材料);
3.学生确有特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应提供相关成果或专家证明等);
4.留级、复学学生,如所学专业无后续班,学校可酌情安排转到其他专业学习;
5.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转专业的,可优先考虑;
6.其他符合转专业有关规定的。
三、转专业的时间与手续
1.每年春季学期开学后,各院(系)公布各专业可能接受转入学生的名额数;
2.学生向自己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招生部和转出(入)院(系)同意;转入院(系)应组织对拟转入的学生进行考核,择优录选。
3.教务处对各院(系)报来的转专业材料进行审核后,汇总报学校批准后报教育厅备案,并做好公示工作。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转换专业:
(1)有考试违纪行为或受到其它纪律处分的学生;
(2)正在休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3)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4)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5)招生时的下一批次录取专业转入上一批次录取专业的。
(6)已转过专业的;
(7)无正当理由的;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