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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湘潭大学录取查询时间方式网址及转专业条件要求 录取结果什么时间出来

时间: 招考资讯

2025年湘潭大学每个招生批次都不同,因此录取时间也不同,其中包括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原一本、二本)、专科批等。报考湘潭大学的考生应该找到自己所报志愿的批次,登录湘潭大学进行查询。

2025年湘潭大学录取结果查询时间及方式

一、2025年湘潭大学预计录取查询时间:

1.本科提前批:一般在高考结束后,7月初开始录取。如军队院校、公安院校、司法院校等提前批招生院校,在2025年6月28日前考生需完成军队院校报考意向登记,6月30日前完成军检,随后在提前批本科阶段进行录取。

2.本科批次:通常在7月上旬至中旬开始录取,部分省份和院校可能会有差异。以江苏省为例,历史等科目类本科批次录取一般在7月17日左右开始,物理等科目类本科批次录取在7月21日左右开始。

此外,部分省份也公布了2025年高考录取时间,如河南省普通本科提前批于7月11日录取,本科批7月21日-25日录取。如果你想了解具体湘潭大学的录取时间,建议关注湘潭大学官方招生网站或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信息。

二、2025年湘潭大学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一般来说,湘潭大学录取结果可通过高校官网、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查询,以下是具体介绍:

1.通过高校招生官网查询

招生网查询:大多数高校会在其招生官网设置录取结果查询入口。考生可登录湘潭大学招生网,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等信息进行查询。

2.通过省级教育考试院查询

考试院官网查询:考生可登录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的官方网站,输入相关信息查询录取结果。

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查询:部分省份的教育考试院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提供录取结果查询服务。

3.其他查询方式

高校招生咨询电话:考生可拨打湘潭大学招生办公室的咨询电话,提供考生号等信息,由工作人员协助查询。

短信通知:部分高校会通过短信平台向考生发送录取结果通知,考生需确保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准确无误。

现场查询:对于不熟悉网络操作的考生和家长,可以选择线下查询方式。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当地招生办或报考院校的招生办公室,请工作人员帮忙查询录取结果。这种方式虽然相对繁琐,但能确保查询结果的准确性。

2025年湘潭大学录取结果查询网址及状态说明

一、湘潭大学录取结果查询网址入口

考生需登录湘潭大学官方网站进行查询,湘潭大学招生网址:https://zs.xtu.edu.cn/

二、湘潭大学录取查询状态说明:

1.自由可投:表示考生的电子档案尚未被投档,或者已经被投档但因某种原因被退回,目前仍处于在库状态。

2.已投档:表示考生的电子档案已经被投至某一院校或院校专业组,但尚未被录取。

3.院校在阅:表示院校已经下载了考生的电子档案,并正在进行审阅。

4.预录取:表示院校同意录取考生,并已上传录取请求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待审核。

5.预退档:若高校因某种原因决定不予录取某考生,会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退档申请并等待审核。在此期间,考生档案状态会显示为“预退档”。高校需注明退档理由,若理由不充分,省教育考试院将提交给院校重新审阅。

6.退档:考生因分数、身体条件等原因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的要求,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或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相应高校的录取结果并办理了退档手续,此类考生将无法再进行本批次其他高校的录取,其档案状态会显示为“退档”。

7.录取待审:表示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已完成审核,等待最后的审批手续。

8.录取:表示考生已被正式录取,流程全部完成。

湘潭大学转专业条件要求及程序时间安排

转专业条件及要求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转专业包括跨学院转专业和学院内转专业。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在籍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

第四条 在读一年级或二年级学生,根据学校转专业相关条件,可以申请转专业,二年级学生转专业一般应降级到一年级学习。

第五条 转专业名额。转出名额:各专业(专业类)申请转出人数不超过该专业(专业类)相应年级入学注册人数的20%。转入名额:各专业(专业类)转入接收人数不超过该专业(专业类)相应年级入学注册人数的30%。学院内转专业人数不计入转出和转入名额。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允许转专业: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或本科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的;

(二)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或应予退学的;

(三)外语类保送生不得转至非外语类专业;

(四)在校期间已有过一次转专业记录的;

(五)受记过及以上处分且在处分期间的;

(六)职高对口、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不能转入其他类专业;

(七)国家或学校在招生时明确规定不可转专业的(含中外合作办学、定向生、第二学士学位等);

(八)学校认定为不宜转专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可申请转专业情况:

学生无第七条情形,且满足学院转出要求,可申请转专业。


程序及时间安排

第九条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成员由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教务办、学工办及各相关专业负责人等组成,负责在学校转专业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制定本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明确转出细则和转入选拔考核内容及具体工作实施等。

第十条 各学院应根据学校转专业管理办法,结合人才培养和专业建设情况,制定转专业实施细则,明确转出和转入的条件、程序、考核方式等。学院需综合考虑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业成绩、个人兴趣爱好和身心适应能力等因素,设置转出细则。学院需根据教学资源、师资力量、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等制定转入细则,包括转入学生的学业要求和考核方式等。同时,如国家相关政策文件另有规定,学院按照相关文件执行。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的制定和执行应具有稳定性和持续性。

第十一条 各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需经过教务处审核,然后在学院官网上进行公示,以确保透明度和规范性。参与转专业工作的相关人员如遇到亲属提出转专业申请,应自行回避。学院应高度重视转专业工作,严格组织,以确保转专业各环节的公平公正。

学院需要加强对学生转专业的指导工作,及时告知转专业流程和时间安排,并通知学生按时报名和参加考核,以保障转专业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二条 学校每年组织2次转专业工作。每学期末,学校教务处通过网站发布转专业工作通知,程序如下:

1.各学院在学院官网上发布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明确接收条件、考核内容、考核方式等,报教务处备案,接受学生咨询和报名。

2.学生本人填写转专业申请表,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材料,每个学生可以申请2个转入专业。开学初,转出学院根据学校转专业申请条件对学生进行转出资格审查,经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会议研究同意,由学生将转专业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递交至申请转入学院。

3.转入学院根据本学院转专业细则,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转入资格审查。转入学院安排通过转入资格审查的学生进行转专业考核。考核通过的名单经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会议研究同意后在学院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统一报教务处。

4.教务处审核各学院上报的申请转入学生的各项材料,将最终审核通过的名单汇总后按相关程序报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5.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学籍变动及电子注册上报工作由教务处负责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