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广西师范大学录取查询时间方式网址及转专业条件要求 录取结果什么时间出来
2025年广西师范大学每个招生批次都不同,因此录取时间也不同,其中包括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原一本、二本)、专科批等。报考广西师范大学的考生应该找到自己所报志愿的批次,登录广西师范大学进行查询。
2025年广西师范大学录取结果查询时间及方式
一、2025年广西师范大学预计录取查询时间:
1.本科提前批:一般在高考结束后,7月初开始录取。如军队院校、公安院校、司法院校等提前批招生院校,在2025年6月28日前考生需完成军队院校报考意向登记,6月30日前完成军检,随后在提前批本科阶段进行录取。
2.本科批次:通常在7月上旬至中旬开始录取,部分省份和院校可能会有差异。以江苏省为例,历史等科目类本科批次录取一般在7月17日左右开始,物理等科目类本科批次录取在7月21日左右开始。
此外,部分省份也公布了2025年高考录取时间,如河南省普通本科提前批于7月11日录取,本科批7月21日-25日录取。如果你想了解具体广西师范大学的录取时间,建议关注广西师范大学官方招生网站或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信息。
二、2025年广西师范大学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一般来说,广西师范大学录取结果可通过高校官网、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查询,以下是具体介绍:
1.通过高校招生官网查询
招生网查询:大多数高校会在其招生官网设置录取结果查询入口。考生可登录广西师范大学招生网,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等信息进行查询。
2.通过省级教育考试院查询
考试院官网查询:考生可登录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的官方网站,输入相关信息查询录取结果。
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查询:部分省份的教育考试院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提供录取结果查询服务。
3.其他查询方式
高校招生咨询电话:考生可拨打广西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的咨询电话,提供考生号等信息,由工作人员协助查询。
短信通知:部分高校会通过短信平台向考生发送录取结果通知,考生需确保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准确无误。
现场查询:对于不熟悉网络操作的考生和家长,可以选择线下查询方式。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当地招生办或报考院校的招生办公室,请工作人员帮忙查询录取结果。这种方式虽然相对繁琐,但能确保查询结果的准确性。
2025年广西师范大学录取结果查询网址及状态说明
一、广西师范大学录取结果查询网址入口
考生需登录广西师范大学官方网站进行查询,广西师范大学招生网址:https://bkzs.gxnu.edu.cn/
二、广西师范大学录取查询状态说明:
1.自由可投:表示考生的电子档案尚未被投档,或者已经被投档但因某种原因被退回,目前仍处于在库状态。
2.已投档:表示考生的电子档案已经被投至某一院校或院校专业组,但尚未被录取。
3.院校在阅:表示院校已经下载了考生的电子档案,并正在进行审阅。
4.预录取:表示院校同意录取考生,并已上传录取请求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待审核。
5.预退档:若高校因某种原因决定不予录取某考生,会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退档申请并等待审核。在此期间,考生档案状态会显示为“预退档”。高校需注明退档理由,若理由不充分,省教育考试院将提交给院校重新审阅。
6.退档:考生因分数、身体条件等原因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的要求,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或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相应高校的录取结果并办理了退档手续,此类考生将无法再进行本批次其他高校的录取,其档案状态会显示为“退档”。
7.录取待审:表示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已完成审核,等待最后的审批手续。
8.录取:表示考生已被正式录取,流程全部完成。
广西师范大学转专业条件要求及程序时间安排
转专业条件及要求
第二条 申请人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具有广西师范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
(四)对某个专业确有兴趣和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促进学习的。
第三条 符合转专业基本要求的学生可在其就读的第一至第三学年的春季学期提出申请,参加考核。原则和要求如下:
(一)体育类、艺术类、中职升本类、专升本类等招生时有特殊要求的学生,可以申请在同类专业中调整,但不能转入其他普通类专业;
(二)中外校际交流项目专业的学生在实行分流前不能转入校际交流项目外的专业;
(三)所修读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年级专业前20%且具有适教、乐教、善教潜质的非师范专业学生可申请转入师范专业;
(四)各专业转出和转入人数一般不超过转出和转入专业、年级当年在校生人数的20%(按四舍五入取整);
(五)身心条件符合转入专业的体检标准;
(六)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含)2.0以上;
(七)转学学生不得突破高校招生专业录取分数线再次转专业;
(八)参军退役、创业复学学生的转专业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执行。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学生,原则上不能申请转专业:
(一)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二)取得学籍资格未满一学期的;
(三)已进入四年级及延迟毕业的;
(四)应予以退学的;
(五)无正当理由的。
程序及时间安排
第五条 教务处在每学年春季学期通过教务处网站公布当年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第六条 学生应仔细了解当年度转专业工作通知的相关内容,按规定向所在学院(部)递交转专业审批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主动了解申请转入专业学院(部)的咨询时间和地点,并按要求参加考核。每名学生只能申请填报一个专业。
第七条 各学院(部)须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主管教学的院(部)长担任,组员由学院(部)学生管理工作人员及3位以上相关专家或教师组成。同时,学院(部)须安排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接待申请转专业学生的咨询。
第八条 各学院(部)根据教学资源、专业特点和学术要求等制定转专业工作方案报送教务处审核、备案并且通过学院(部)网站向学生公布。转专业工作方案应具有可操作性和相对的稳定性。对于变动较大、增加特殊要求的年度,要及时向学生作好说明解释工作。
师范专业的考核应适当设置教师基本素质的测试或面试环节。
第九条 转出专业学院(部)负责对申请转出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审核结果应在学院(部)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将学生填报的转专业审批表及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
第十条 教务处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材料转至相关学院(部)进行考核;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通知相关学院(部)及学生本人。
第十一条 学院(部)根据工作方案,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考核,形成是否接收的具体意见。考核结果应在学院(部)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将转专业审批表及考核、公示等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
第十二条 教务处对学院(部)提交的拟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审核,通过教务处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并发布公文,并在20个工作日内将专业调整情况提交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第十三条 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的学生,申请转专业的程序如下:
(一)入学后因某种伤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诊断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二)休学期满复学时已无原专业的;
(三)参军退伍或创业复学后不适合或不适应在原专业学习的;
(四)经学校审定,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的。
上述学生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因伤病或生理缺陷的,应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的原始病历;退役复学的,应提供退役相关证明材料;创业复学的,应提供创业相关证明材料;确有其他特殊困难的,应提供足以说明情况的材料。
特殊情形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其申请材料经所在学院(部)审核,教务处复核属实后,在学校给出的几个建议专业范围内接受学院(部)的考核,考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审批并发布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