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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沈阳师范大学录取查询时间方式网址及转专业条件要求 录取结果什么时间出来

时间: 招考资讯

2025年沈阳师范大学每个招生批次都不同,因此录取时间也不同,其中包括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原一本、二本)、专科批等。报考沈阳师范大学的考生应该找到自己所报志愿的批次,登录沈阳师范大学进行查询。

2025年沈阳师范大学录取结果查询时间及方式

一、2025年沈阳师范大学预计录取查询时间:

1.本科提前批:一般在高考结束后,7月初开始录取。如军队院校、公安院校、司法院校等提前批招生院校,在2025年6月28日前考生需完成军队院校报考意向登记,6月30日前完成军检,随后在提前批本科阶段进行录取。

2.本科批次:通常在7月上旬至中旬开始录取,部分省份和院校可能会有差异。以江苏省为例,历史等科目类本科批次录取一般在7月17日左右开始,物理等科目类本科批次录取在7月21日左右开始。

此外,部分省份也公布了2025年高考录取时间,如河南省普通本科提前批于7月11日录取,本科批7月21日-25日录取。如果你想了解具体沈阳师范大学的录取时间,建议关注沈阳师范大学官方招生网站或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信息。

二、2025年沈阳师范大学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一般来说,沈阳师范大学录取结果可通过高校官网、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查询,以下是具体介绍:

1.通过高校招生官网查询

招生网查询:大多数高校会在其招生官网设置录取结果查询入口。考生可登录沈阳师范大学招生网,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等信息进行查询。

2.通过省级教育考试院查询

考试院官网查询:考生可登录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的官方网站,输入相关信息查询录取结果。

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查询:部分省份的教育考试院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提供录取结果查询服务。

3.其他查询方式

高校招生咨询电话:考生可拨打沈阳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的咨询电话,提供考生号等信息,由工作人员协助查询。

短信通知:部分高校会通过短信平台向考生发送录取结果通知,考生需确保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准确无误。

现场查询:对于不熟悉网络操作的考生和家长,可以选择线下查询方式。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当地招生办或报考院校的招生办公室,请工作人员帮忙查询录取结果。这种方式虽然相对繁琐,但能确保查询结果的准确性。

2025年沈阳师范大学录取结果查询网址及状态说明

一、沈阳师范大学录取结果查询网址入口

考生需登录沈阳师范大学官方网站进行查询,沈阳师范大学招生网址:https://zs.synu.edu.cn

二、沈阳师范大学录取查询状态说明:

1.自由可投:表示考生的电子档案尚未被投档,或者已经被投档但因某种原因被退回,目前仍处于在库状态。

2.已投档:表示考生的电子档案已经被投至某一院校或院校专业组,但尚未被录取。

3.院校在阅:表示院校已经下载了考生的电子档案,并正在进行审阅。

4.预录取:表示院校同意录取考生,并已上传录取请求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待审核。

5.预退档:若高校因某种原因决定不予录取某考生,会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退档申请并等待审核。在此期间,考生档案状态会显示为“预退档”。高校需注明退档理由,若理由不充分,省教育考试院将提交给院校重新审阅。

6.退档:考生因分数、身体条件等原因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的要求,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或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相应高校的录取结果并办理了退档手续,此类考生将无法再进行本批次其他高校的录取,其档案状态会显示为“退档”。

7.录取待审:表示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已完成审核,等待最后的审批手续。

8.录取:表示考生已被正式录取,流程全部完成。

沈阳师范大学转专业条件要求及程序时间安排

转专业条件及要求

第一条 符合以下修读条件的学生可申请转专业:

1.我校普通类一本录取的学生可提出转专业申请,经转入学院进行专业考核选拔后,可转入同批次其他专业,也可转入普通类二本各专业。

2.我校普通类二本录取的学生,可提出转专业申请,经转入学院进行专业考核选拔后,可转入同批次其他专业。

3.我校合作办学的各专业学生,可参照本办法的规定,按照一定条件和程序,由学院负责学生在本学院各专业之间或合作办学学院之间转专业。

4.我校艺术类和体育类二本录取的学生,可提出转专业申请,经转入学院进行专业考核选拔后,可转入省专业统考科目相同的同类其他专业。

第二条 每学期各专业转入人数由相关学院根据本学院的自身条件自行设定。

第三条 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各专业的特点,制定各专业接收申请转专业学生的实施办法,对于其中的考核环节应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第四条 对于参加“2+2”培养模式实行按类招生的专业,本专业学生只能在专业分流前申请转专业,专业分流后不允许再申请转专业;接收其他专业学生申请转专业时,按分流后的专业制定接收计划和考核方式,对于接收的学生将来不参与专业分流。

第五条 符合第一条的学生,在第一学期至第四学期内,有一次转专业的机会。

第六条 学生属于休学期间的或受到留校察看以上处分者以及应予退学者,不允许转专业。


程序及时间安排

第七条 申请转专业的时间:

符合第一条的学生,在第一学期期末、第二学期期末、第三学期期末、第四学期期末四个时间段的任意一个时间段可提出转专业申请。具体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

三、转专业的程序

第八条 本科生转专业工作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双向选择的原则开展。

1.在学校规定的申请转专业的时间内,由教务处在学校教务管理系统中统一发布各专业的接收条件、接收人数、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考核时间等事宜。

2.符合第一条的学生,在学校规定的申请转专业的时间内,登录学校教务管理系统,浏览各学院各专业的接收人数及考核方式,并在线提交转专业申请。

3.报名转专业的学生只允许填报一个学院的一个专业志愿。在教务处统一组织下,经转入学院进行专业考核选拔后,由各学院确定各专业接收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4. 为保证转专业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避免出现补修课程过多或时间冲突而影响学习质量等问题,对提出转专业申请的学生,如被接收且跟同一年级学习困难者(所修课程经认定后未达到专业必修课学分总数50%,或低于各学院参照此标准并结合专业课程设置情况自行制定的标准),经本人申请及接收学院同意后,原则上允许编入低一年级学习。

5.获准转专业的学生,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并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