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湖北恩施学院录取查询时间方式网址及转专业条件要求 录取结果什么时间出来
2025年湖北恩施学院每个招生批次都不同,因此录取时间也不同,其中包括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原一本、二本)、专科批等。报考湖北恩施学院的考生应该找到自己所报志愿的批次,登录湖北恩施学院进行查询。
2025年湖北恩施学院录取结果查询时间及方式
一、2025年湖北恩施学院预计录取查询时间:
1.本科提前批:一般在高考结束后,7月初开始录取。如军队院校、公安院校、司法院校等提前批招生院校,在2025年6月28日前考生需完成军队院校报考意向登记,6月30日前完成军检,随后在提前批本科阶段进行录取。
2.本科批次:通常在7月上旬至中旬开始录取,部分省份和院校可能会有差异。以江苏省为例,历史等科目类本科批次录取一般在7月17日左右开始,物理等科目类本科批次录取在7月21日左右开始。
此外,部分省份也公布了2025年高考录取时间,如河南省普通本科提前批于7月11日录取,本科批7月21日-25日录取。如果你想了解具体湖北恩施学院的录取时间,建议关注湖北恩施学院官方招生网站或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信息。
二、2025年湖北恩施学院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一般来说,湖北恩施学院录取结果可通过高校官网、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查询,以下是具体介绍:
1.通过高校招生官网查询
招生网查询:大多数高校会在其招生官网设置录取结果查询入口。考生可登录湖北恩施学院招生网,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等信息进行查询。
2.通过省级教育考试院查询
考试院官网查询:考生可登录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的官方网站,输入相关信息查询录取结果。
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查询:部分省份的教育考试院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提供录取结果查询服务。
3.其他查询方式
高校招生咨询电话:考生可拨打湖北恩施学院招生办公室的咨询电话,提供考生号等信息,由工作人员协助查询。
短信通知:部分高校会通过短信平台向考生发送录取结果通知,考生需确保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准确无误。
现场查询:对于不熟悉网络操作的考生和家长,可以选择线下查询方式。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当地招生办或报考院校的招生办公室,请工作人员帮忙查询录取结果。这种方式虽然相对繁琐,但能确保查询结果的准确性。
2025年湖北恩施学院录取结果查询网址及状态说明
一、湖北恩施学院录取结果查询网址入口
考生需登录湖北恩施学院官方网站进行查询,湖北恩施学院招生网址:https://zs.hbesxy.edu.cn
二、湖北恩施学院录取查询状态说明:
1.自由可投:表示考生的电子档案尚未被投档,或者已经被投档但因某种原因被退回,目前仍处于在库状态。
2.已投档:表示考生的电子档案已经被投至某一院校或院校专业组,但尚未被录取。
3.院校在阅:表示院校已经下载了考生的电子档案,并正在进行审阅。
4.预录取:表示院校同意录取考生,并已上传录取请求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待审核。
5.预退档:若高校因某种原因决定不予录取某考生,会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退档申请并等待审核。在此期间,考生档案状态会显示为“预退档”。高校需注明退档理由,若理由不充分,省教育考试院将提交给院校重新审阅。
6.退档:考生因分数、身体条件等原因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的要求,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或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相应高校的录取结果并办理了退档手续,此类考生将无法再进行本批次其他高校的录取,其档案状态会显示为“退档”。
7.录取待审:表示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已完成审核,等待最后的审批手续。
8.录取:表示考生已被正式录取,流程全部完成。
湖北恩施学院转专业条件要求及程序时间安排
转专业条件及要求
学生入学后,一般应在录取专业完成学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一)入学新生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需有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的原始病历),或确有特殊困难(提供学校认定足以说明情况的材料),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仍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应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按规定审核批准。且申请转入的专业原则上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通用版)》有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2)不跨类别和不跨层次的,不是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不属于委托培养的学生,不违背有关招生政策。
(二)在某专业领域确有专长,如在国家或省级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在省级以上(含)学术刊物以第一作者正式发表专业论文、获得科技成果或获得国家专利、参加创新实践或休学创业后复学并取得相应成果,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者。上述学生申请转专业时,需提供相关成果或专家证明并由学校组织的专家委员会审核认定;
(三)大二及以上年级学生申请转专业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应修课程成绩绩点达1.0及以上且课程无“弃考、缺考、舞弊”等标注;
(四)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转专业的,予以优先考虑;
(五)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征得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第七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一)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二)体育类和非体育类专业学生不能相互跨类转专业;
(三)艺术类和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不能相互跨类转专业;
(四)技能高考生不能转专业至非招收技能考生专业;
(五)休学、保留学籍、应予退学的学生;
(六)专、本科学生不能跨层次申请转专业;
(七)专升本学生;
(八)由外校转学进入我校的学生;
(九)在校期间,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学生;
(十)其他有失公平、公正、公开的。
第八条 为保证学校教学资源的有效利用,原则上学生在校期间只能申请一次转专业。学校每学年秋季学期针对大一学生集中受理一次转专业事宜,大一新生在开学一个月内完成转专业申请并办结相关手续;大二年级秋季学期开学时转专业,学生必须在本学期开学后两周内提出申请并办结相关手续,此次转专业由教务处根据所转专业相关度和所修课程绩点决定转入平行年级还是留级到大一学习;大三大四大五年级转专业必须留级到大二及以下年级学习。
程序及时间安排
第九条 秋季学期开学初期各学院向教务处报送转专业方案,含:转专业工作小组成员、本学年可接受转入专业和转入人数清单,以及对申请转入学生的考核方式、考核科目、内容、具体遴选方法等,总成绩采用百分制。
第十条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填写《湖北恩施学院转专业申请表》,每位学生只能选择报转一个专业,在规定的时间内交所在学院,逾期不予受理。
第十一条 转入学院按转专业工作小组公布的考核方式、考核科目、内容,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转入计划,按择优录取原则确定初选名单,并将转专业材料上报至教务处。
第十二条 教务处审核汇总各学院上报的初选名单,审核学业成绩绩点是否合格,将合格学生名单向全校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审批发文后实施。
第十三条 对转专业学生,由教务处统一办理学生学籍异动手续。
第十四条 转专业学生已获相同或相近课程学分的,依据现行人才培养方案,学生本人申请,课程开设学院、转入学院同意,教务处审核,办结相关档案手续,方可予以认定。转入学院负责转专业学生前修课程的学分认定,该工作应在学生转入新专业的第一学期内完成。
第十五条 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必须按新专业的培养计划完成学业,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均按转入专业的要求审核,学费收费标准也按转入专业的标准收取。
第十六条 转专业具体流程参照当年度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