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录取查询时间方式网址及奖学金设置 录取结果一般什么时间公布
2025年宁德职业技术学院高考录取结果一般在7月下旬开始公布,并在8月中旬之前结束。具体的录取时间可能会因年份和地区有所不同,但大致的时间是相同的。
2025年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录取结果查询时间及方式
一、2025年宁德职业技术学院预计录取查询时间:
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录取时间因招生类型和省份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常见招生类型的录取时间:7月20号左右到8月中旬之前结束。录取期间请保持电话畅通,录取结果通常会在录取工作结束后公布,具体时间可能会因各种因素有所变动,建议考生密切关注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或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通知。
此外,录取结束后,学校会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可通过中国邮政EMS高考录取通知书查询系统,凭准考证号(考生号)或录取通知书快递单号查询录取通知书的派送状态,也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中的 “高考录取通知书运单查询” 处查询,或关注“EMS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微信公众号订阅寄送信息通知。
二、2025年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一般来说,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录取结果可通过官网、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查询,以下是具体介绍:
1、通过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查询
登录宁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点击首页右侧的“录取查询”,进入查询页面。在查询页面中,考生需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以及验证码,然后点击“查询”按钮,即可查询到个人的录取结果。
2、通过省教育考试院查询
网站查询: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在首页找到“普通高考信息服务”栏目,点击进入“信息查询”子栏目,在左侧菜单中选择“录取结果”,然后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及验证码进行查询。
微信查询:关注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在公众号内点击菜单“招考服务”-“高考信息服务”-“信息查询”,选择“录取结果(统考)”或“录取结果(对口)”,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及验证码进行查询。
查询:下载并安装省教育考试院客户端,登录后在首页找到“录取结果查询”功能,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及验证码即可查询。
3、通过电话查询
招生办电话:可拨打宁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进行查询。
省招办电话:也可向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打电话查询录取结果。
2025年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录取结果查询网址及状态说明
一、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录取结果查询网址入口
考生需登录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进行查询,宁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址:https://www.ndzy.cn/zsw
二、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录取查询状态说明:
1.自由可投:表示考生的电子档案尚未被投档,或者已经被投档但因某种原因被退回,目前仍处于在库状态。
2.已投档:表示考生的电子档案已经被投至某一院校或院校专业组,但尚未被录取。
3.院校在阅:表示院校已经下载了考生的电子档案,并正在进行审阅。
4.预录取:表示院校同意录取考生,并已上传录取请求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待审核。
5.预退档:若高校因某种原因决定不予录取某考生,会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退档申请并等待审核。在此期间,考生档案状态会显示为“预退档”。高校需注明退档理由,若理由不充分,省教育考试院将提交给院校重新审阅。
6.退档:考生因分数、身体条件等原因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的要求,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或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相应高校的录取结果并办理了退档手续,此类考生将无法再进行本批次其他高校的录取,其档案状态会显示为“退档”。
7.录取待审:表示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已完成审核,等待最后的审批手续。
8.录取:表示考生已被正式录取,流程全部完成。
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设置
奖学金设置
我院已形成了 “奖、贷、助、勤、减、免、补”立体的资助体系,2011年我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荣获“福建省学生资助先进单位”。学院按规定执行国家各项资助政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特困生每年4000元、贫困生每年2500元)、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等;学院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学院奖学金、减免特别困难学生部分学费;设立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此外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远东电机集团(宁德)有限公司、泉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和能物流有限公司等十余家企业分别在学院设立奖学金和励志发展金,资助定向就业该企业的学生,同时还能享受到企业就业后三年分期返回全部学费。
困难生资助办法
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xml:namespace>
第一条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我院贫困家庭学生的关怀,帮助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贫困家庭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并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和《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
国家助学金是政府、学校共同出资,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本专科学生中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设立的。国家助学金以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生活费为目的。凡取得我校学籍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专科在校学生,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者,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第三条 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俭朴,并取得学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根据《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进行公开评审。
(六)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四条 申请国家助学金学生的资格审查: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申请国家助学金:
(一)抽烟、酗酒经教育不改;;
(二)在校外租房或经常出入经营性网吧、通宵上网;;
(三)有与其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不相符的其他高消费行为或不当消费行为;
(四)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的;;
(五)学习成绩比较差,严重违反校纪校规,思想品德不良。。
第五条 国家助学金的申请与评审程序:
(一)国家助学金按年度申请和评审,学校每年9月开始受理申请,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
(二)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国家助学金名额确定候选名额,按全院上学年在籍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数分配至各系,符合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可向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
(三)班级在辅导员指导下对学生个人申请进行讨论和民主评议,辅导员负责向本系推荐人选;
(四)各系根据申请学生的家庭情况及表现进行初审,将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在全系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和《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等有关推荐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
(五)学院工作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推荐学生名单集中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五天,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期间学生如对推荐名单存有异议,可直接向学生处或系评审小组提出书面申诉,学院调查核实后,如情况属实应对推荐名单进行相应调整;
(六)公示结束后,由学生本人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签字、盖章后交学生处。学生处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后交学院审批,报送省教育厅和财政厅备案。
(七)国家助学金原则上一学年评审一次,第二学期可依据具体情况做适当调整。
第六条 国家助学金的发放、管理与监督
(一)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如学生个人对国家助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向学校提出申诉。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二)国家助学金专款专用,将国家助学金一次性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和挤占。
(三)辅导员、系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等要做好获得国家助学金学生的教育和引导工作,监督、指导学生合理使用国家助学金。禁止学生用国家助学金请客、高消费(经常外出吃饭、购买零食、使用高档手机、外出上网、吸烟、酗酒等)及其他非法用途。凡有以上情形和严重违纪的将全部追回国家助学金,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辅导员、系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等还要积极做好获得国家助学金学生的感恩教育,引导获得国家助学金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五)辅导员要加大对家庭困难学生的就业指导服务,必要时予以适当资助,确保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就业。
第七条 附则:
(一)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宁德职业技术学院
二0一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