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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同等学力申硕(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 湖北 招生章程

华中科技大学(Huazho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简称华中大、华科大,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位列国家“双一流”“985工程”“211工程”、入选“强基计划”“111计划”。

2025华中科技大学同等学力申硕(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简介

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是国内外知名的经济学院之一,现设有经济学系、金融学系、国际经济与贸易系三个教学科研机构,拥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包含所有二级学科)以及金融和国际商务2个专业硕士点。学院重视经济学基础理论和方法的训练,注重学术型、创新型和应用型人才的分类培养。历届毕业生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在学界、政界、商界成绩突出,涌现出一大批的杰出人才。

二、在职研究生专业及研究方向

专业:西方经济学、金融学、国际贸易学、产业经济学、劳动经济学。

研究方向:1、微观经济学2、宏观经济学3、货币银行学4、金融工程5、证券投资6、公司财务7、国际金融8、国际经济学9、国际贸易10、国际商务11、国际投资12、产业组织理论13、城市与区域经济14、数字经济15、乡村振兴发展16、双碳经济研究17、共同富裕研究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重大处分、不良记录。

(2)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四、申请程序

1.提交申请。满足申请资格的人员,向经济学院同等学力管理办公室(学院320办公室)提交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毕业证、学位证、学位认证报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经济学院同力办负责对申请人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并收齐入学登记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审批。按照学校规定要求遴选学员。

3.签订协议。申请人与学校签订“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协议书”。

4.完成注册。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申请人与学院签订培养协议,缴纳第1次学费,完成正式注册,取得正式学号及同等学力学习资格。申请硕士学位的申请人还须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进行现场确认、办理信息录入、申请考试等工作,具体流程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5.申请人在规定年限内完成课程学习、参加同等学力全国统一水平考试。申请人在完成课程学习并通过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全国统一水平考试后,可进入申请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论文写作阶段。课程学习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利用双休日(节假日)进行集中授课。课程学习阶段开课时间:春季3月上课,秋季9月上课。课程学习阶段为期1年半。课程学习时段最长不得超过5年。

6.申请学位。申请人提交学位申请,缴纳第2次学费,完成后续开题、学位论文撰写、预答辩、学位论文盲审、答辩等流程。整个论文写作阶段时长不得少于1年。

7.申请人整个课程学习阶段和论文写作阶段的总时长不得超过6年,否则本次申请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