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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在职研究生)

时间: 湖北 招生章程

集美大学地处福建省厦门市,是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是交通运输部与福建省、自然资源部与福建省、福建省与厦门市共建高校,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硕士推免生资格单位,大陆唯一获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批准具有开展台湾船员适任培训资格的院校。

学校办学始于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1918年创办的集美学校师范部和1920年创办的集美学校水产科、商科,迄今已有百余年历史。学校以“诚毅”为校训,在长期办学实践中坚持“嘉庚精神立校,诚毅品格树人”,在海内外享有广泛声誉。

一、招生条件

申请人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学术水平或专门技术水平已达到所申请学科的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二、招生学科及代码

080203机械设计及理论、0823交通运输工程、0908水产、03050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0824船舶与海洋工程

三、报名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步骤。

(一)网上报名。申请人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上注册并登录,按要求提交个人基本信息及电子照片。

(二)现场确认。申请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于规定的时间内到我校继续教育学院进行现场确认并缴纳相关费用。现场确认包括采集个人图像及指纹信息、签署《诚信承诺书》、接受资格审查等。只在网上报名而未进行现场确认的,本次报名无效。申请人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集美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需所在单位盖章;

2.最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在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上由本人签名确认“保证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3. 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4. 与网上报名同底的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8张;

5. 申请人登入集美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进行缴费后,提供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学习方式

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采取不离岗的学习方式。学习过程分为两个阶段:课程学习考试和学位论文。

第一阶段为课程学习和考试阶段。自正式入学之日起,必须在4年内通过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并通过国家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的5月进行,具体考试报名事项、考试时间、考试大纲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科目以当年中国教育考试院的通知文件为准。若未在规定时间按照我校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结构修满规定学分或未通过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则本次申请无效。

第二阶段为学位论文阶段。申请人应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一年内提出学位论文,学院指定指导教师对申请人的论文进行指导。论文答辩应在申请人提交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

两阶段最长年限原则上不超过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