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同等学力申硕 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江苏大学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共建高校,以及首批江苏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是经学位办批准同意开展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单位。根据《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和《江苏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在职人员硕士学位工作的实施细则》等文件的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简章。
报名条件
(一)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 2021 年 7 月底之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士(2021 年 7 月底之前获得学位者)、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二)申请人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三)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资格不受上述条件限制,但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临床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
2.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3.所申请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领域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科相对应。
报名流程
(一)学员预报名
2024 年 8 月 1 日—8 月 30 日前,申请人根据招生简章要求,填写江苏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附件 1),并将报名表电子版、本人学士学位证书和学历证书扫描件打包发送到各招生学院指定邮箱。
(二)网上申请
2024 年 8 月 1 日—8 月 30 日前,申请人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片(必须是蓝底照片),以备学位授予时使用,仔细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并提交(未提交者无法参加现场确认)。
(三)现场确认
2024 年 9 月 6 日前,各学院对收集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信息进行初步审核,并提交江苏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员预审汇总表纸质档和电子档(附件 3)至研究生院审核备案。研究生院初审通过后,各学院及时通知相关学员,按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1.时间:2024 年 9 月 9 日—9 月 20 日(节假日除外)。
2.地点:江苏大学(校本部)研究生楼 515 室(学位办)。
3.流程:资格审查、照片采集、指纹采集、打印资格审查表、签字确认。
(四)提交材料
申请人必须本人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1.学士学位证书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申请人若不能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可登录“学信网”,打印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国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双面复印件。
3.申请人单位介绍信原件(须写明“办理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手续”,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者需还提供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证明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培养流程
申请人资格审查通过后,按要求缴纳学费,方可获得入学资格,培养时间自申请人信息注册入库之日起开始计算,不得超过六年。超过六年者,将予以清退。培养过程总体分为两个阶段。
(一)课程学习及全国统考
申请人入册后的两年内,由申请学位专业所在学院根据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安排课程,课程学习形式为线上线下相结合。课程学习一般采取与我校研究生同堂上课或单独开班的形式进行。课程考试严格按照相同专业在校研究生的考试要求和评卷标准。课程考试合格者,取得相应学分。
四年内(含课程学习的两年),申请人须参加一年一度的同等学力全国统考,考试科目包括外国语(我校限考英语)和学科综合(部分专业参加)。申请人自行报名,考试时间一般为 5 月下旬,报名时间为 3 月上旬。英语和各学科综合考试大纲及指南,可从中国教育考试网下载。六年内,未通过课程考试或未通过同等学力全国统考者,本次申请无效。
(二)学位论文研究工作
申请人通过课程考试和全国统考后,方可进入学位论文阶段,研究工作时间不得少于一年。在导师的指导下,申请人认真开展论文选题、撰写、中期检查、送审、答辩以及学位申请,各环节要求一律遵照学校学历硕士研究生相关规定执行。申请人通过课程学习修满规定学分,全国统考成绩合格,科研成果满足“科研训练积分制”的要求,论文送审合格且通过答辩者,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批准后,授予硕士学位。
(三)临床能力考核
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者除需完成课程学习和通过全国统考外,还需在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布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六年内,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本次申请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