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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理工大学同等学力申硕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

时间: 湖北 招生章程

江西理工大学创办于1958年,原名江西冶金学院,1988年更名为南方冶金学院,2004年更名为江西理工大学。学校曾先后隶属于冶金工业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2013年成为江西省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共建高校。

学校是批准具有博士、硕士和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是一所以工学为主,理工结合,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艺术学、教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面向全国招生和就业并有权接收华侨及港澳台学生和留学生的教学研究型大学;是宝钢教育奖评审高校;学校具有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是我国有色金属工业和钢铁工业重要的人才培养和科研基地,被誉为“有色冶金人才摇篮”。

申请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已获得学士学位,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者(含三年),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有一定专业基础,并在申请学位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工作中做出成绩。

学习要求

1.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分为两个阶段:课程学习阶段(简称第一阶段)和撰写学位论文及答辩阶段(简称第二阶段)。

2.第一阶段: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6年内修完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按要求参加课程结束考试,取得合格成绩,修满规定的学分,并通过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获得合格证书。6年内未通过我校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3.第二阶段:申请人通过我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进入学位论文阶段的手续,并在一年半内完成学位论文的开题、撰写和答辩。

4.两阶段的总学习期限不超过7年,逾期未办理相应手续或学位论文未能通过答辩者,本次申请无效。

5.如论文答辩未通过,但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后再重新答辩者,可申请一次重新答辩,但需在半年之内通过论文答辩,如仍未通过则不能再申请学位。

6. 同等学力学员修满学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并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及格后(有些学科不需参加学科综合考试,具体见招生学科目录),符合学位授予要求可授予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在中国教育考试网上报名。学位授予按我校《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在职人员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报名步骤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可随时报名)

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注册。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务必选定报考学院。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采集指纹、照片等相关信息。江西理工大学同等学力申硕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

2.现场确认

(1)程序:

①研究生院查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身份证原件,同时申请人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②采集电子照片及指纹信息。本人持身份证办理指纹信息采集,并进行现场拍照,最后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上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考生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2)时间和地点: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上公布。